网上科普有关“立案和留置的区别”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立案和留置的区别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立案和留置的区别如下:
1、立案的意思就是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决定将其作为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立案的首要条件是应有犯罪事实,若没有犯罪事实的话就不能立案;
2、留置的意思法律上的留置就是监察机关对于被调查人采取的强制措施,将被调查人留置在特定的场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四条
对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但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有碍调查情形的除外。有碍调查的情形消失后,应当立即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监察机关应当保障被留置人员的饮食、休息和安全,提供医疗服务。讯问被留置人员应当合理安排讯问时间和时长,讯问笔录由被讯问人阅看后签名;被留置人员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后,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的,留置一日折抵管制二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一日。
留置和留置权的区别是什么
1、成立的条件不同。依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成立=而留置权是依法律直接规定;
2、占有的条件不同。两者虽然都是以担保物的占有及移转为要件,但质权在设定时才移转占有,担保物与债权事先没有占有的关系=而留置权的债权事先就与担保物有法律上的牵连。即债权人事先占有是留置权成立的前提条件;
3、法律关系的客体不同。质权的标的包括动产还有财产权利=而留置权的标的仅为动产;
4、权利的实现不同。质权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就可以当然行使质权=而留置权则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还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程序,才可实现留置权;
5、消灭不同。质权不因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而消灭=而留置权则在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时消灭。
留置是指基于双方合同的约定,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来优先受偿。但是,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九条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
关于“立案和留置的区别”这个话题的介绍,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分享完了,如果对你有所帮助请保持对本站的关注!
本文来自作者[翠巧]投稿,不代表阿泰号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atermamicrowave.com/cshi/202505-10892.html
评论列表(4条)
我是阿泰号的签约作者“翠巧”!
希望本篇文章《立案和留置的区别》能对你有所帮助!
本站[阿泰号]内容主要涵盖:国足,欧洲杯,世界杯,篮球,欧冠,亚冠,英超,足球,综合体育
本文概览:网上科普有关“立案和留置的区别”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立案和留置的区别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立案和留置的区...